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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习共享空间三期试开放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2429次

图书馆一楼学习共享空间三期将于3月10日起试行开放!本期开放后,学习共享空间除数字化学习区(下图中111号房)因网络、电源尚未完成施工暂不开放外,其余区域全部开放。

学习共享空间开放时间为:自修室、休闲阅览区、公共区域:周一至周日6:30-22:30;研讨间、博学馆,会议室:周一至周日8:30—12:00;13:30—21:30;密集书库:周一至周五8:30—16:20闭架借阅(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寒暑假另行通知)。

本次新增开放区域主要包括密集书库(B区)、后厅(C区)、多功能区(D区)、研讨区(E区),各区域功能如下:

密集书库(B区)经扩容三分之一后重新开放,采用闭架预约借阅形式,预约规则详见图书馆主页。

密集书库


后厅(C区)为开放式学习区,配备了六套板桌长凳与八组铁艺桌椅,方便同学们在遐思迩想之余拥抱阳光雨露。

开放式学习区


多功能区(D区)由书吧(104)、会议室(105)、博学馆(106-107)、教师研修室(D01-D03)等组成。博学馆及教师研修室主要面向教师预约使用。

会议室

博学馆107

博学馆106


多功能区学习座位


研讨区(含C区C03-C09,E区E01-E25)提供32间研学室。其中1-2人、2-3人学习室21间,3-4人、4-6人研讨室11间。研学室面向全校师生预约使用。预约规则详见图书馆主页。

研讨区

研讨区


温馨提示:

1、 学习共享空间与图书馆二楼以上区域暂未连通。为保证安全,请同学们按指示从一楼通道进出。

2、 本次开放区域网络建设尚未完成,网络速度不尽人意之处敬请谅解!

3、 学习共享空间区域试开放期间按《图书馆一楼学习共享空间读者使用守则》管理,请大家遵照执行。





广州大学图书馆学习共享空间读者使用守则


一、 爱护自修室设施,不得私拉电源插座;不得随意挪动、涂抹、损坏桌椅;不得私自将桌椅搬离出室外。

二、 自觉维护学习共享空间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吃、喝有色、有味食物。

三、 个人物品自行保管,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四、 学习共享空间内一人一座,不得占座,对违反者,批评教育并登记,占座累计超三次的,给予暂停一卡通一个月的进馆权限,并通报所在学院。

五、 如需短暂离座(30分钟内),应于桌面明显位置用纸条写明离开的起止时间。不留纸条或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返回的,后来者有权使用此座位。

六、 离开30分钟以上的,人走物离,座位自动释放,离开后桌面不得留置个人物品,更不允许将个人物品藏匿于学习空间内的书架或角落。

七、 每天闭馆后会清理学习共享空间内个人物品,被清理物将集中放置,但不提供保管义务,物品领取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八、 如有座位使用纠纷,请与管理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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