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发布人:admin 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58689次
读者文明行为规范
大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行为规范,与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起营造一个文明优雅的阅读环境。
1.进入图书馆,需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衣冠要整洁,不得穿拖鞋入馆,入馆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或刷脸进入。校外人员入馆需登记。
2.爱护环境,请勿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3.自觉维护图书馆的文明秩序,提倡文明用语;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在图书馆沙发休闲区脱鞋横卧。严禁私人物品滞留过夜。个人物品滞留过夜的,图书馆将统一收缴存放处理,如有物品遗失、损坏的,由物品滞留人自行负责。
4.遵守图书馆的消防安全规定,合理使用电子设备。为确保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品入馆,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将充电电池、充电宝带入图书馆进行充电,严禁在无人状态下对电子设备充电。
5.爱护国家财产,不撕裁、污损书刊;不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写刻画、粘贴纸条。未经批准,不得在馆内和外墙张贴悬挂宣传品。
6.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请勿带出馆外。
7.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8.图书馆电子存包柜内存放的个人物品不能过夜,使用的长期存包柜不得转租、转卖、转借他人谋取个人利益。
9.图书馆全馆所有区域,包括库室、办公区、走廊、楼梯、连廊、电梯等处,均禁止吸烟。
10.对于违反上述规范要求的,图书馆有权予以处罚。
图书馆库室开放时间
注:1. 读者可6:30入馆阅览(黄埔院区分馆7:30),8:30开始借还图书。
2.寒暑假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一楼密集书库实行预约借阅服务。详情请参加图书馆主页“密集书库图书借阅办法”。
读者借阅规则
1.读者拿到一卡通或读者证后,需自助办理借阅权限开通,开通办法:
① 关注广州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为:
②进入广州大学图书馆新生入馆培训系统http://newreader.gzhu.edu.cn,按指引观看相关教学视频、阅读新生须知,然后登录并进行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自动开通借阅权限。
2.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读者证)经门禁系统刷卡后进馆。
3.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读者证)办理书刊借阅手续。借书范围、册数及期限规定如下表:
注:借期以天为计量单位。芸台购图书的借期教师和学生均为一个月,现采现借图书的借期教师为60天,学生为30天。
4.逾期归还的书刊,每册每天需交纳违约金0.1元。逾期未还或未交清违约金者,暂停其借阅权利。
5.所借书刊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到期者,应于节假日前归还;如遇寒暑假到期,可延至开学后十天内归还。如遇因病住院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逾期者,可在回校一周内持所在学院的有关证明来馆办理归还手续,超过一周则按章交纳违约金。学生毕业实习前应持所在学院证明并以班为单位来馆办理图书延期手续,否则按正常借期处理。
6.请爱护书刊资料。不得撕页、挖空、涂画、丢失等,违者按章处理。读者在借阅或复印前请当面检查,如发现撕页、挖空、涂画等情况,即向管理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标示章,方可借出。否则由借阅者负全部责任。
7.芸台购图书和现采现借图书的归还手续需在前台人工办理,逾期和污损按馆藏图书的规则执行。荐购图书读者需在前台领取,自助借还。毕业生办理图书馆归还图书时,归还图书包括芸台购图书和现采现借图书。
读者入库室守则
1.请读者保持书库安静及环境卫生,遵守读者文明行为规范。
2.开架期刊每次限取一册,阅后放回原处;报纸每次限取一种,阅后归回原位。
3.读者入库取阅图书,要注意保持图书排架顺序,若翻阅后不借,请将图书放回原处或者书车上,不得随意摆放。
4.期刊室现刊只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外借专业现刊,应先准备好借条,经主管馆领导签署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借2册,借期3天。最新的期刊一概不外借。
5.工具书、学位论文、古籍以及广州文献资源中心的书籍为保存本图书,概不外借,如确有特殊需要,请到大学城二楼总服务台办理人工借阅手续。每次限借5册,借期1个月。线装古籍不外借。
6.如需现刊复印,请到工作台凭本人一卡通(读者证)办理登记手续,复印后应立即归还,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及时归还者,作违约处理,每册每天交纳违约金0.5元。
7.读者请自觉遵守各阅览室和书库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规定且态度恶劣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读者在书架上使用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严禁在书库内对电子设备、充电电池、充电宝等进行充电。
9.严禁将私人物品放在书、刊架等地方,违规者,图书馆有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预约IC空间、暂停借阅图书权限等处罚。
自修室管理办法
1.大学城校区总馆自修室全部采用座位管理系统预约,请按预约规则使用座位,预约方法见图书馆微信推文或图书馆网页说明。
2.自修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占座位。
3.如有座位使用纠纷,请与管理人员联系。如存在占位行为,图书馆对占座一方登记在册,占座三次以上给予停止借书权一个月的处理,并通报所在学院。
4.爱护自修室设施,不得私拉电源插座;不得随意挪动、涂抹、损坏桌椅;不得私自将桌椅携带出室外。
5.自觉维护自修室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室内禁止吸烟、吃食物。
6.个人物品自行保管,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7.每天闭馆后会清理自修室个人物品,被清理物将集中放置,但不提供保管义务,物品领取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8.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图书馆座位预约使用规则
1. 座位开放时间
自修室、休闲阅览室、走廊区座位:每天8:30-22:15;库室座位:每天8:30-21:45。节假日另行通知。
2. 预约途径
2.1 电脑端
用浏览器打开图书馆主页右侧的IC 空间标识或直接输入网址 http://libbooking.gzhu.edu.cn。
2.2 微信公众号
进广州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常用服务,再选择 IC 空间。
2.3 现场扫码
直接到现场扫座位上面的二维码。
3. 预约期限
电脑端与微信公众号,可以提前预约2天座位,预约时请查看座位预约情况,选择绿色标识座位自助预约;现场扫码最长预约为4小时。
(预约操作指引见《图书馆座位预约使用规则及指引》http://libbooking.gzhu.edu.cn/#/ic/home)
4. 预约账号与密码
使用工号/学号和数字广大的密码登录,密码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
5. 预约签到
座位预约后,请在预约生效后30分钟内签到(图书馆门禁扫脸或刷卡入馆为自动签到)。超时未签到者,座位自动释放,预约人记一次违约。
6. 办理暂离
使用中途离开,需办理暂离(暂离为30分钟内,午餐时间 11:00-13:00、晚餐时间17:00-19:00 暂离时间为 60 分钟内)。未到结束时间,中途通过总馆一楼、桂花岗校区分馆、黄埔院区分馆门禁出馆的视为暂离。
7. 座位释放
请师生按需预约,预约时间结束系统自动释放座位。如提前结束使用,应扫码选择结束退出。
8. 信用处罚规则
座位预约实行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初始积分为300分,扣完暂停座位预约功能5天。5天后积分恢复为300分(如无其他扣分)。
8.1 预约后不按规定时间内签到,座位自动释放,记违约一次,扣50分;
8.2 签到后中途离开30分钟以上不办理暂离(午餐时间 11:00-13:00、晚餐时间17:00-19:00为 60 分钟),记违约一次,扣50分;
8.3 提前结束座位使用不办理座位释放,记违约一次,扣50分;
8.4 严禁“云签到”,一旦发现,认定为占座行为,直接扣300分;
8.5管理人员对违反座位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强制处罚,处罚后有权视实际情况进行纠正。
9. 注意事项
9.1 座位使用中,图书馆将严格按照座位管理办法进行座位管理,已预约的读者享有使用优先权,如当前座位有未预约读者就座,当该座位预约读者到来时,须将该座位让给预约读者。如使用座位发生纠纷, 请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协调处理。
9.2 座位预约成功后,请在座位预约生效起30分钟内完成签到,如遇签到高峰阻塞,请错锋签到。
9.3 座位使用完毕后,请拔掉电源,清理桌面,摆放好桌椅,收拾并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图书馆IC空间预约使用规则
1.图书馆IC空间的研讨间包括大学城校区总馆五楼广州文献资源中心、一楼学习共享空间的研讨间、桂花岗校区分馆、黄埔院区分馆的研讨间、学习室、静音舱、会议室,共70间。
2.研讨间为承担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创新项目的教职工个人及集体、学生团体提供学习、交流研讨使用。
3.开放时间:
大学城校区总馆:周一至周日8:30—21:30 (中午12:00-13:3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桂花岗校区分馆:周一至周日8:30—21:00 (中午12:00-13:3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黄埔院区分馆:周一至周日8:30—21:00 (中午12:00-13:3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预约对象及人数要求:
4.1对象:全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在读学生。
4.2人数要求:根据预约页面展示的要求。
4.3 人数要求:大学城校区总馆研讨间1-6人,其中五楼会议间(沁园春)5-20人;桂花岗校区分馆研讨间2-8人;黄埔院区分馆研讨间2-10人。
5.预约方式: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现场预约三种方式。
6.预约指引:
6.1登陆图书馆主页:(http://lib.gzhu.edu.cn/),点击首页“读者服务”栏目下“IC空间预约”或点击首页右下边“IC空间”,凭读者数字广大个人账户和密码进入。
6.2进入IC空间管理系统后,在IC空间管理系统的左侧点击“空间预约”栏目选择对应校区,再选择适合的研讨间进行预约。
6.2 进入IC空间管理系统后,在IC空间管理系统的左侧选择“空间预约”栏目下的“大学城校区总馆五楼广州文献资源中心”或“大学城校区总馆一楼学习中心”或“桂花岗校区”或“黄埔院区”进行预约。
6.3选择预约时间。
6.4填写申请信息。填写成员信息:大学城校区总馆研讨间的限定为1-6人,其中五楼会议间(沁园春)的限定为5-20人;桂花岗校区分馆研讨间的限定为2-8人;黄埔院区分馆研讨间的限定为2-10人。必须填写最低人数限定以上的人员信息方可预约。
6.5预约成功后,企业微信也推送预约信息。在“个人中心”有预约记录,如需取消预约,也可在此界面操作。
6.6预约生效后,在指定时间内每一位预约的成员进入房间都必须通过刷卡、扫码、手工输入数字广大账号密码三种方式之一签到,若刷卡进入人数不足规定的下限,则属于违约,系统将扣除相应积分。
7.预约办法:
7.1每天6点30分开放第3天的预约。
7.2教师和学生在开放时间段可预约3天内的研讨室。每次预约时间最短为60分钟,最长为240分钟。
7.3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前往者,应及时取消预约。
8.信用及处罚办法:
8.1研讨间预约实行信用制度。个人初始积分为300分,如发生违规行为,将扣除相应积分。300积分扣完后研讨间预约功能停用7天,7天后积分恢复为300分(如无其他扣分)。
8.2使用中需提前结束时,应在预约记录点击提前结束释放研讨间。管理员巡查中发现有预约记录但无人使用时将给予扣分处罚。
违规扣分说明
9.注意事项:
9.1研讨间仅供治学之用,请勿用于任何非学习、学术活动。违规者,将立即取消使用。
9.2请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饮食。
9.3请控制音量,禁止高声喧哗、嘻笑。
9.4空间使用完毕后,请拔掉电源、清理桌面,收拾并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9.5请爱护并规范使用室内公共设备,如有设备使用疑问及故障,请联系管理人员,切勿擅自处理。
9.6图书馆如遇学校任务或特殊需要,可提前通知预约成功的读者暂停使用会议室和研讨间。
书刊借阅违章处理办法
1.读者遗失书刊,应购回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并加收五元工本费。否则,须按以下条款缴付赔偿金:
1.1中文图书
1.1.1单卷书,根据丢失图书的出版年代赔偿:200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至10倍赔偿;2000年1月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至5倍赔偿。
1.1.2多卷书,以单卷标价的,按(1.1.1)条赔偿;以全套标价的,遗失一本按全套的3倍赔偿。
1.1.3遗失无价目书刊,根据本馆同类型图书作价赔偿。
1.1.4遗失孤本书、工具书、珍贵图书,不受以上各项限制,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1.5读者对书刊有污损、撕页、挖空、涂画等行为,按下列情况赔偿:
1.1.5.1损坏程度较轻(如涂画10处以下等),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原书刊价20%罚款。
1.1.5.2损坏程度严重(如涂画至不能辨认文字或散页等),须修复后才能投入流通者,按原书刊价50%或原价罚款。
1.1.5.3损坏至不能修复流通,按遗失书刊处理。
1.2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5至10倍赔偿;
1.3期刊合订本,按全年价格的5至10倍赔偿;
1.4现刊,按全年价格的5至10倍赔偿。
1.5读者污损、撕页、挖空、涂画报刊,视轻重程度,按年度价格的3至5倍赔偿。
2.未经工作人员批准且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书刊携出馆外者,视为偷书。按原价5-10倍罚款,责令深刻检查。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报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