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百书阅读 百场讲座”之八
马正义副教授:重温经典——《论法的精神》荐读
发布人: 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2888次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书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强调分权与制衡的重要性。《论法的精神》对资产阶级革命和现代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与伏尔泰的《哲学通信》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称“启蒙运动三书”。
2024年12月17日下午,第十一期“百书阅读 百场讲座”的第八场讲座在图书馆一楼学习共享空间105会议室如期举行,讲座的主题是“重温经典——《论法的精神》荐读”,主讲人是马正义老师。
马正义老师是政治学博士,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比较政治与政治发展,在《世界民族》《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国外理论动态》《比较政治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译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1项 。
在讲座中,马老师首先介绍了孟德斯鸠的生平经历与著述。孟德斯鸠1689年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拉布雷德城堡的一个贵族世家;1708年在波尔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出任律师;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并获男爵封号;1721年发表书信体小说《波斯人信札》;1734年出版《罗马盛衰原因论》;1748年发表《论法的精神》;1755年在旅途中染病去世。
马老师接着介绍了《论法的精神》的写作背景。一是封建制度阻碍社会的发展。当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二是启蒙运动的蓬勃发展。法国是启蒙运动的中心,启蒙运动声势浩大。马老师将《论法的精神》的核心内容归纳为四个议题。议题一是法的精神,马老师从法、法律和法的精神,自然法与人为法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议题二是政体及类别,马老师从政体与法律的关系、政体的分类、政体的性质和原则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议题三是政治自由与分权,马老师从政治自由、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分析。议题四是影响立法的其他因素,马老师分别分析了立法和气候的关系,立法和民族精神、风俗习惯的关系,立法和贸易的关系,立法和宗教的关系。
在讲座的最后,马老师对《论法的精神》进行了简评,《论法的精神》把法置于自然和社会宏大的背景下,在法和诸多事物的关系中探讨法的本质、本源、规律和准则,有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讲座现场